法规解读

UN R142 · 01 series 修正案 精简解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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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读摘要
R142 01系列是00系列后的首次重大修订:适用范围从仅M1类扩展至所有M/N/O类车辆;新增雪地胎/专用胎/扩展机动轮胎/备用单元等10+个定义;新增负荷计算系数(单胎/双胎)、速度警告标签例外(雪地胎/专用胎/SLD/M1-N1限速系
关键信息
法规
UN R142
版本
01 series
WP.29
ECE/TRANS/WP.29/1157
AC.1
AC.1 183
草案文档
ECE/TRANS/WP.29/2021/11
报告段落
para.137
生效日期
2021-09-30
修订历程
1范围扩展M1→M/N/O
2草案提交ECE/TRANS/WP.29/2021/11
3WP.29审议WP.29/1157 para.137
4AC.1投票AC.1 183
5生效2021-09-30
主题分类变更
适用范围扩展
第1条 [修改]适用范围从仅M1类扩展至所有M、N、O类车辆
第1条(d) [新增]新增排除项(d):胎压监测系统(TPMS)
第1条(c) [新增]新增排除项(c):扩展机动轮胎(EMT)在缺气运行模式
定义新增
第2.2.1条 [新增]"Type of tyre"轮胎型号定义
第2.4-2.6条 [新增]车轮偏距/充气轮胎结构/普通轮胎定义
第2.7/2.7.1条 [新增]雪地胎定义;严酷雪地条件用雪地胎定义(引用R117)
第2.8条 [新增]专用轮胎定义(混合on/off-road)
第2.10条 [新增]扩展机动轮胎(EMT)定义
第2.11-2.18条 [新增]临时备用胎/车轮/备用单元/标准备用单元/临时备用单元等定义
第2.21条 [新增]最大负荷额定值定义
负荷要求
第5.2.2.1条 [新增]每轴轮胎最大负荷额定值要求
第5.2.2.1.1-2条 [新增]单胎/多胎:≥50%技术允许最大轴荷
第5.2.2.1.3条 [新增]C1类双胎:≥0.27倍技术允许最大轴荷
第5.2.2.1.4条 [新增]C2/C3类双胎:≥0.25倍(按负荷指数)
速度要求与例外
第5.2.3.2.1条 [新增]临时备用单元不适用速度符号要求
第5.2.3.2.2条 [新增]雪地胎例外:严酷雪地用雪地胎速度符号可低于设计速度,须贴速度警告标签
第5.2.3.2.3条 [新增]专用胎例外:设计速度高于最低速度符号时须贴警告标签
第5.2.3.2.4条 [新增]M2/M3/N2/N3带SLD车辆:轮胎速度符号须与SLD设定速度兼容
第5.2.3.2.5条 [新增]M1/N1带车载限速装置:轮胎速度符号须与限速兼容
特殊车辆与拖挂
第5.2.4.1条 [新增]M1/N1拖挂车辆:后轮最大负荷额定值可超15%,手册须说明
第5.2.4.2条 [新增]O1/O2挂车C1轮胎:单胎负荷≥0.45倍最大轴荷,须贴警告标签
第5.2.4.3.1条 [新增]Class I/A车辆(M2/M3):负荷系数1.15
第5.2.4.3.2条 [新增]N类城市车辆(街道清扫/垃圾收集):负荷系数1.10,设计速度≤60km/h
第5.2.4.4条 [新增]不兼容轮胎例外:须R75或R106批准,技术服务确认适用性
备用车轮与轮胎
第5.2.5.1条 [新增]备用轮胎要求:标准备用单元或临时备用单元
第5.2.5.1.2条 [新增]临时备用轮胎限制:M2/N2最大总质量≤7500kg
过渡条款
第10.1-10.8条 [新增]完整过渡条款体系:2022年7月6日起不得接受旧系列批准;不受影响车辆可继续旧系列扩展
合规提示
R142 01系列(草案ECE/TRANS/WP.29/2021/11)将适用范围从M1扩展至所有M/N/O类,2021年9月30日生效,影响商用车和挂车轮胎安装认证。
2022年7月6日起缔约方不得接受旧系列批准,新车型须按01系列认证;M2/M3/N2/N3类车辆首次纳入R142范围。
雪地胎/专用胎/SLD车辆的速度警告标签要求新增,涉及3PMSF标识车辆须在显著位置张贴最大速度警告标签。
拖挂车辆后轮负荷可超15%、特殊车辆负荷系数1.10/1.15等新计算方式,认证测试须按新系数核算。

引用文献 / 来源

ECE/TRANS/WP.29/2021/11 (as amended by para.137 of ECE/TRANS/WP.29/1157); ECE/TRANS/WP.29/1157; Add.141/Amend.2; EUR-Lex CELEX:42021X1366; ECE/TRANS/WP.29/1155 (paras.92-93 transitional wording adjustment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