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N R111 00 series N/O类罐式车辆侧翻稳定性 精简解读
解读摘要
UN R111 00系列为初始法规,规定N2/N3/O3/O4类危险货物罐式车辆侧翻稳定性的型式认证要求。
关键信息
法规
UN R111
版本
00 series
WP.29
ECE/TRANS/WP.29/703
AC.1
120
报告段落
para. 187
生效日期
2000-12-28
修订历程
1WP.29草案TRANS/WP.29/705
2WP.29采纳ECE/TRANS/WP.29/703 para. 187
3AC.1投票AC.1 120
4正式生效2000-12-28
主题分类变更
法规创建与适用范围
第1条 Scope适用于N2/N3/O3/O4类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的侧翻稳定性认证(按ADR协定)
第2条 Definitions定义侧翻角、倾翻阈值、倾斜台等术语
静态侧翻稳定性测试
5.3.1.1倾斜台测试:车辆在倾斜台两侧倾翻方向均须在23°倾角时不发生倾翻
5.3.x如三个测试中某个方向失败一次,允许一次连续复测
认证与扩展
第6条车辆型式变更(底盘、车身、悬架、轴配置等)须通知认证部门
合规提示
适用范围:仅适用于ADR危险货物运输罐式车辆(N2/N3/O3/O4),非危险货物罐车不适用。
23°阈值:静态倾斜台测试两侧均须达到23°不倾翻,测试在三个装载状态下进行。
引用文献 / 来源
N/O类罐式车辆侧翻稳定性
皖公网安备34182202342327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