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N R108 00 series 翻新充气轮胎(M1类乘用车及挂车) 精简解读
解读摘要
UN R108 00系列为初始法规,规定M1类乘用车及挂车翻新充气轮胎生产单位的型式认证要求,涵盖翻新生产单位审批、翻新轮胎标志、尺寸和测试方法。
关键信息
法规
UN R108
版本
00 series
WP.29
ECE/TRANS/WP.29/566
AC.1
112
报告段落
para. 143
生效日期
1998-06-23
修订历程
1WP.29草案TRANS/WP.29/594
2WP.29采纳ECE/TRANS/WP.29/566 para. 143
3AC.1投票AC.1 112
4正式生效1998-06-23
主题分类变更
法规创建与适用范围
第1条 Scope适用于M1类乘用车及挂车翻新充气轮胎的生产单位型式认证
第2条 Definitions定义翻新轮胎、翻新生产单位、负荷指数等基本术语
生产单位认证与质量控制
第3-4条翻新生产单位须通过初始型式认证,包括设备检查、工艺评审和质量保证体系审核
附录1认证/批准/拒绝/撤销通知书格式
轮胎技术要求与测试
第5-6条翻新轮胎须满足高速耐久性、高速性能和粘合强度等测试要求
附录3翻新轮胎标志要求:"RETREADED"标志、DOT代码、负荷指数等
附录4-6负荷指数与负荷能力对照表、轮胎尺寸标注与尺寸、气压测量方法
合规提示
全新法规:翻新轮胎须经独立生产单位认证,而非逐胎认证,企业需建立符合R108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。
测试项目:初始认证须通过高速耐久性测试和粘合强度测试,后续生产一致性(CFP)须定期验证。
引用文献 / 来源
翻新充气轮胎(M1类乘用车及挂车)
皖公网安备34182202342327号